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1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1〕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食品监管,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2011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和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了《2011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1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松江区食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市食安办工作任务及本区实际情况,现提出2011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为期两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世博效应,通过完善机制建设、突出专项整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项目推进、拓展宣传培训等手段,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十二五”发展目标的全面实施开好局。
  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充分依托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引导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建设,提升食品行业规范化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努力保持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局面。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强化市场监管。
  1、突出重点环节。
  食用农产品环节。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农产品认证标志行为。(区农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街镇配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