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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松府〔2011〕6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2011年松江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2011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1)41号)和上海市环保局等十一部门制订的《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环保法﹝2011)16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2011年本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强化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探索和创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机制和手段,为全面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中心工作,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融合。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本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包括三部分内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整治;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
  (一)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整治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禁止偷排偷放,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严格环境准入,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
  1、对铅蓄电池企业的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全区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处置企业。
  (2)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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