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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安办制定的《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安办制定的《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区食安办制定的《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地沟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召开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市食安办《关于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从2011年4月至10月在本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本区食品安全控制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总体目标:通过半年集中行动,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不断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地沟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监督查验非法添加行为,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要严查食品制作和加工源头,严管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非法添加物,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区农委强化监管,严厉查处在畜禽饲养、水产品养殖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区质监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和采购环节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为。区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依法监督和查处在食品销售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区食药监局重点加强餐饮业、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以及保健食品企业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二)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全面排查,掌握“地沟油”和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同时积极探索、细化、完善长效机制和办法,实行常态管理。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区农委对畜禽养殖户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进行管理。区质监局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区工商局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区食药监局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区环保、区商旅委、出入境检验检疫松江办事处等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工作意见》(沪府办〔2010〕46号)有关要求,按照各自职能要求,加强餐厨垃圾管理、食用油监管及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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