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监管职责界面。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监管空隙,对于涉及多环节、跨部门监管职能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界面划分。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主动跨前、有序衔接,确保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
(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建立完善区、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各项工作的保障措施,确保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无缝衔接。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如涉及监管环节职责不清的事项,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管职责作研究、协调和裁决。
(三)巩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区域联动、条块联动”的执法机制,对于重大事项和监管难点、热点,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主体执法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随时集合和调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采用网格化监管模式,把食品安全纳入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内容,整合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力量、应急管理力量,做到在应急处置、打击违法犯罪行动时迅速集中、形成合力、重拳出击、高压治理。
三、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一)健全食品安全发现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及时掌控案源案情。结合社会综合治理,利用基层工作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等主动发现问题。依靠科技手段和专业技术,实施主动稽查、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准入条件,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通过强化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推广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电子监管系统、食品溯源系统、视频实时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应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实施监督执法区域责任制、基层执法人员区域轮换制等,合理运用错时监管、飞行检查、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监管实效。
(三)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和共享。通过落实制度化要求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辖区食品安全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及时有效开展信息报送。加强舆情监测,落实舆情专管员和专报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效组织开展对外信息发布。
(四)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研究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收集食品安全监管动态信息、质量检测数据等,科学分析辖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防范能力,为政府决策、社会预警、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持。
(五)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通过流程梳理、制度完善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效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查控能力、对重要舆情的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