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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松江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上海市松江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2〕3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本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37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点解决一些部门和行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乱收费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强“四个政府”建设、落实“两高一少”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抓好六项工作,解决部分行业乱收费问题

  1.切实解决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区商旅委,参加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工商分局、区国资委、区纠风办)

  2.切实解决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行为。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参加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商旅委、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纠风办)

  3.切实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问题。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上海银监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纠风办,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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