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分别由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交通、绿化市容、商旅、质监、农业等部门实施。
2.建筑施工
重点打击和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检查整改事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等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的。
责任部门:由建设交通部门牵头,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交通、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实施。
3.消防和烟花爆竹
对消防领域,重点打击和治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设施和器材的行为;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的。对烟花爆竹,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经营礼花弹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责任部门:由消防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交通、安全监管、工商、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等部门实施。
4.危险化学品和冶金行业
对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和治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对冶金行业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责任部门: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实施。
5.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打击和治理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
责任部门:由经委牵头,会同消防、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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