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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江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分别由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交通、绿化市容、商旅、质监、农业等部门实施。

  2.建筑施工

  重点打击和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检查整改事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等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的。

  责任部门:由建设交通部门牵头,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交通、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实施。

  3.消防和烟花爆竹

  对消防领域,重点打击和治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设施和器材的行为;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的。对烟花爆竹,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经营礼花弹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责任部门:由消防部门牵头,会同建设交通、安全监管、工商、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等部门实施。

  4.危险化学品和冶金行业

  对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和治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对冶金行业重点打击和治理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责任部门: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实施。

  5.民用爆炸物品

  重点打击和治理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

  责任部门:由经委牵头,会同消防、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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