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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公安分局制定的《松江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坚持点面结合。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开的基础上,选取不同类型人员密集场所和镇、街道、园区分别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试点,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先进典型。2010年下半年,选择2-3个消防管理试点单位,年内召开现场会。
  (三)加强培训指导。针对不同对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的培训,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三员”作用。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的培训,使其了解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组织方式。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培训指导,使其熟练掌握建设标准和达标要求,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员工参与“四个能力”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格检查考评。区政府将按照“自下而上、层层落实”的要求,每年组织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行检查考评,并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各镇、街道、园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区公安分局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逐级组织考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报区消防支队复查、验收、确认。2010年11月前,由区政府牵头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评验收。2012年,将对全区“防火墙”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整体验收并予以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要推动系统、部门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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