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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公安分局制定的《松江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15)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房屋管理等部门要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重点解决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善、疏散通道被占用等突出问题。同时物业管理部门要落实保安人员的消防培训工作,至2012年要保证我区所有居民小区物业保安人员通过消防培训并掌握基本的消防管理常识。
  (16)在社区消防工作“八个一”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工作站,至2012年要保证每个社区(农村)至少有一个消防工作站。要为消防工作站配置基本的消防设施和宣传工具,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2010年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大检查活动,部署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社区公共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开展集中检查。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7)整合公安机关内部资源,明确分局相关部门的防火工作职责,并纳入日常业务工作范畴;进一步完善松江消防“三级管理系统”,以加强各警种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多警联勤”工作机制提供强大的信息平台支持。公安分局要切实推动公安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将其纳入农村、社区警务建设和治安管理内容;消防支队要加强对公安其他业务警种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巩固完善“防消联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火灾隐患的发现率、整改率和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18)完善火灾调查工作机制。2010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完善市、区(县)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三级火灾调查机制,在全区公安派出所部署推广实施简易火灾原因调查工作;2011年建立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和消防内部联合调查机制。
  (19)完善公共消防服务平台。2010年依托上海消防政务网、松江公安政务网等信息平台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2011年底前争取建成松江消防政务网,为松江市民提供更加直接的网络消防宣传和在线消防咨询服务,积极鼓励市民通过信息平台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解决公共消防安全的盲点、弱点和热点问题。
  (20)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支队要每季度分析辖区火灾形势,提出防范对策,针对性地开展地区火灾隐患薄弱环节整治;及时更新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
  (21)完善政务、警务公开机制。要按规定对外发放新版《警务公开》、《告知单》、《对外接待窗口规范化操作实施细则》,继续深入应用“上海市消防局窗口信息发布平台”软件;巩固现有行政审批工作制度,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建立完善“并联审验”便民利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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