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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公安分局制定的《松江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要结合高速铁路、深坑酒店等项目的建设,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沪府办发〔2010〕16号),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文件要求,及时配置特种抢险车(工具)、水域救助等特种车辆和装备,保证松江消防装备建设和城市发展建设的同步。
  (6)要科学筹建和管理专职消防队伍,要加强日常指导和管理考核,切实发挥专职消防队伍在保卫一方消防安全中的作用。2010年要对现有8支已建专职消防队进行巩固提高,2011年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街道要成立专职消防队,2011年依托社会单位消防、治安联防和区域单位联防队伍、成立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使我区的全部镇、街道、园区拥有一支消防队伍。
  (7)发展、建委、规划、教育、工商、质监、民防、文化、安监、水务等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对中小学、消防产品、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住宿、餐饮、购物、游乐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畅通火灾隐患信息抄告和移交处理的渠道。继续对消防设施、消防产品进行专项治理,2011年要开展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在建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8)强化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的责任落实。每年初召开全区消防工作会议,由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今年起要将“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纳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每年底由综治委牵头组织考评验收并由区政府发文通报。
  (9)要在泗泾镇古楼村老式居民楼老化电气线路改造取得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老式居民楼、危棚简屋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市场消防安全设施改造,继续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配发逃生绳、更换老化电线、厨房灶台改造等工程;2010年要完成老式居民住宅的老化电线改造工作,2011年为所有老式居民住宅楼住户配发逃身绳,2012年对有重大火灾隐患的老式居民楼安装简易喷淋。
  (10)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对砖木结构、保护性建筑集中的城镇、村庄进行治理,对缺水地区、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区域、场所、部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改造、整治,提升火灾应急防范能级。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出租房(群租房)消防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出租房的消防管理工作。2010年打通所有农村地区的消防车通道,保证消防车通道至镇、至村、至户。2011年要完成“城中村”、“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2012年对工作成效进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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