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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定的《上海市松江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纠风办制定的《上海市松江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0〕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纠风办制定的《上海市松江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松江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1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要求,以及2010年度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促进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下简称部门和行业)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为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和实现“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低”地区之一等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强农惠农政策,把维护农民利益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涉农资金管理,积极推进网上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行为。加强对农田设施等强农惠农项目建设监管,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审计、验收程序,提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实行阳光操作,利用村务公开工作等载体,公开强农惠农政策、种粮补贴标准、农民承包粮田面积等事项,保证群众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农用土地管理信息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制止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继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行为。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全面清理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对国家和市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向本级国资委备案。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企业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政企互通平台功能,最大发挥政企互通平台宣传国家政策、公开政务、反映企业需求、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困难等功能,成为政府沟通企业的主渠道。
  (三)清理规范庆典、论坛活动,严格厉行节约,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禁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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