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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安办制定的《2010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1、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规范操作。要加强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在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中积极推进HACCP、GMP和“六T”实务等管理规范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要加大对违法事件和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并对大案要案进行通报,促使企业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区相关职能部门)
  2、加大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大型广场宣传、报纸专栏、电视台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开展监督公示,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发挥媒体作用,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
  3、筹建松江食品安全网,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利用食品安全网络信息平台开展网上办事、网上宣传,使之成为各部门工作展示、信息发布的窗口,市民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的窗口。(区食安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六)做好本区食品安全评估工作
  1、开展课题调研。从食品安全监管对象和环节、现有制度机制及运行情况、监管重点和难点、典型案例分析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提出本区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对策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本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区食安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开展年度市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通过第三方开展社会调查,全面评估分析本区食品安全水平,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方向提供参考依据。(区食安办)
  三、工作要求
  1、地方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各街镇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重视资源配置。要结合辖区实际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投入,明确责任,逐级落实管理任务。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
  2、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督促和指导街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区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松江办事处负责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商局松江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食药监松江分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食品无证照占道食品设摊的监管。区商旅委负责生猪屠宰环节整顿。区监察局负责行政监察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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