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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安办制定的《2010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安办制定的《2010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0]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区食安办制定的《2010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0年松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本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世博食品安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饮食和健康权益,按照市食安办《201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要求和区政府总体部署,现提出2010年本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紧紧围绕世博会举办这一工作重点,通过专项整治、重点项目推进和制度建设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本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监管合力;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保持总体有序可控局面,确保世博举办期间本区食品安全,努力把松江打造成安全、和谐的“世博之旅目的地城市”。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工作
  1、组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统筹协调。根据国务院及市食安委调整格局,组建本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成员名单,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界面,争取全过程监管、无缝衔接。
  2、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松江实际,着重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例会制度、督察考评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和信息报送、通报、发布制度建设,加强督促和考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食安办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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