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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推广蔬菜生产新技术,加强蔬菜生产装备建设,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
  6、积极推广蔬菜生产新技术,在优质种子、绿色防控和生态循环等方面要不断试验和引进推广,加强对菜农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努力依靠科技手段,实现产品优质化、基地生态化,使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放心。
  7、积极引进推广适合本区菜田状况和种植方式的蔬菜农机,努力提高全区蔬菜生产机械化水平,提高蔬菜劳动生产率,减轻蔬菜生产劳动力不足的压力。
  8、根据本区蔬菜生产特点和销售配送方式,在设施菜田等基地,对符合要求的蔬菜园艺场、蔬菜配送公司或合作社扶持建设配套的蔬菜保鲜和低温冷藏设施及运输车辆,建立蔬菜冷链体系,增加蔬菜贮藏能力(一般5-7天),延长供应期,减少周转损耗。
  四、加强蔬菜生产的政策扶持和补贴,促进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稳定
  9、政府财政要加大蔬菜生产的扶持和补贴力度。为确保“夏淡”绿叶菜种植面积,对夏季耐热绿叶菜品种给予种子补贴98元/亩,鼓励冬闲田绿叶菜种植,对种植户(场)实行与种植绿肥相同的补贴标准;延续“世博”高效低毒蔬菜农药补贴措施,对两亩以上商品蔬菜面积,发放安全农药(价值120元/亩);引进推广适用实用蔬菜农机,农场(户)可享受与粮食生产农机同样的购机补贴政策。政府扶持蔬菜储运冷链体系建设项目,并对蔬菜保鲜冷藏电费给予20元/吨·天财政补贴;对使用有机肥、农家肥,以及开展蔬菜残弃物综合还田利用,政府在有关设施建设和使用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10、建立“夏淡”期间绿叶菜灾害理赔和最低保护价差价补贴机制。根据“夏淡”期间本区绿叶菜生产情况,选定核定一批蔬菜园艺场、合作社和蔬菜种植大户,按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夏淡”期间绿叶菜生产、并签订种植面积、上市量和保护价差价补贴协议。当出现田头收购价低于成本价、或自然灾害等状况时,由物价、财政、农业部门和保险公司,测算核定绿叶菜生产(单位)亏本或受灾情况后,根据协议由政府财政或保险公司对生产者给予合理补贴(或理赔)。
  五、加强蔬菜生产工作领导,落实蔬菜生产责任制,确保地产蔬菜质量安全
  11、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蔬菜的生产和供应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必须、身体健康、社会安定,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一件大事,本区保持适量、均衡和安全的蔬菜生产和供应十分必要,要切实加强对蔬菜生产和供应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的工作要求,确保我区蔬菜种植面积及绿叶菜种植面积和上市数量,落实支持蔬菜生产的相关政策,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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