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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面向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拓宽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精心组织安排
  各有关高等学校要确定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落实申报材料现场确认地点,落实工作经费,指派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认真做好认定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思想品德考察、普通话测试工作,统一组织身体健康检查,收集、汇总本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材料,配合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初审、现场确认以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我厅在往年受理材料审核工作中,发现个别学校组织工作不够严密,把所有材料初审工作推卸到个别学生负责,责任不明确,没有认真把关审核,造成报送的材料出现了很多错漏问题。今年各高校应明确院(系)在职的一名或若干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材料审核签名,认真负责,对初审材料中发生错漏问题较多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认真做好网上报名的培训工作
  各高校一定要结合前两年网上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本次网上报名的操作培训。申报人数较多的高校先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集中培训班级干部,班级干部再培训指导本班同学,确保申请人准确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四)严格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高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为申报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切实防止诸如让一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弄虚作假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等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惩处。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2012年海南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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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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