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琼卫疾控〔2012〕15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教育(教科)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教育局,西南中沙教育科技与卫生局,卫生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省属学校:
春季是流感、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风疹、腮腺炎、水痘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此类传染病传播速度快、致病性强,易在学校、托幼机构流行。我省流感哨点医院监测数据显示,流感已开始处于上升期,但总体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分离到的流感病毒以乙型流感病毒为主。同时,自2011年7月份以来,我省手足口病持续高发,虽然近期已有所下降。为了做好手足口病及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早防早控工作,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各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确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长期防控的观念,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就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的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疫情报告以及医疗诊治的培训力度,提高其预防控制、临床诊断和救治能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
各级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认真按照《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将学校卫生工作抓紧、抓实,努力减少学校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控制工作
(一)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流感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认真开展监测数据的分析、报告;同时,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动态,掌握本辖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手足口病疫情。按要求开展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病原学监测工作,掌握病原分布及变迁情况,及时开展预测预警。一旦出现聚集性或暴发疫情,要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处置相关工作,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二)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对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培训,要落实学生晨检、消毒、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加强疫情监测、报告与管理。一旦发现有发热、皮疹等传染病早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应劝其在家休息并及时就医,一旦确诊,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待痊愈后方可入校或返校。对接触的学生进行医学观察,对疫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疾控机构要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