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援服务的通知
(成人社发〔2012〕35号)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积极引导城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持续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筹城乡人才均衡发展对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才“产销衔接”长效机制的意见》(成委发〔2008〕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8〕36号)有关精神,我局在广泛征求各区(市)县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今年继续组织实施“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援服务”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根据前期征集的需求信息,今年共选派865名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职区(市)县城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援服务,期限为1年。各区(市)县选派计划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实施范围。各区(市)县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实施选派工作,选派人员在本区(市)县区域内农村基层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涉农片区站(所)及农技、畜牧、建设、水利等其他农村基层急需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的行业支援服务。
三、实施步骤。8月31日前,各区(市)县人社局根据本辖区农村基层提供的人员需求情况,加强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严格对照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技术精湛的标准,在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报名并征得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确定选派人员,落实服务单位。9月7日前,各区(市)县人社局组织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服务单位报到并开展支援服务工作。选派工作结束后,各区(市)县人社局及时填写《2012年成都市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援服务花名册》(见附件2)并于9月14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实施原则、组织领导与分工、政策支持、管理和考核、工作要求等继续按照《关于2009年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地震灾区和农村基层支援服务的通知》(成人办发〔2009〕156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2年成都市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援服务名额分解表
2.2012年成都市选派城区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支援服务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