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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市实验小学等11所学校“十堰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荣誉称号的通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市实验小学等11所学校“十堰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荣誉称号的通报
(十政办发〔201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十政发〔2011〕20号),扎实开展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市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科学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弘扬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组织的考核认定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市实验小学等11所学校“十堰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教育,更好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全市其他学校要以示范学校为榜样,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地震科学知识水平,努力增强紧急避震和疏散能力,全面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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