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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系统人员学习《条例》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领导干部带头学,并组织本系统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就业服务、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职业技能鉴定等机构以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条例》,理解精神实质,把握重点内容,如促进就业的政府职责、就业促进措施、工作机制、公共就业服务、就业失业管理、职业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失业保险、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抓住机遇,推动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全面开展

  各区(市)县人社部门要围绕《条例》,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方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都更加了解就业工作法制化的要求,大力支持做好就业工作;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就业工作,并依法强化政府职责,推动就业工作有新的进展;使广大群众更加理解《条例》的内容,并积极参与和配合《条例》的贯彻和实施。要使法规的规定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切实发挥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作用。

  各区(市)县在宣传活动中,要深入了解广大群众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意总结和把握宣传过程中成功有效的做法、经验,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重要情况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告。

  附件:《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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