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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社局要将服务月活动作为人社部门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活动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重点内容,组织并指导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8月份集中精力做好服务月活动的相关工作,确保服务月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招聘现场的安全保障。要高度重视招聘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事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招聘现场安全有序。

  (三)做好服务和跟踪了解工作。各区(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在服务场所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流程,创新服务形式,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良好服务。要建立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了解机制。对在招聘现场初步达成意向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要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调查等方式跟踪其实际签约情况。

  (四)做好总结和统计工作。各区(市)县人社局要认真做好服务月活动的统计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参与情况、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方面内容。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请于8月30日前报市局就业处。

  联系人: 高大东;联系电话:61888306

  电子信箱:cdjyc2011@126.com

  附件:2012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区(市)县

工作内容

项目

数量

开展宣传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开展登记

总登记人数(截止8月31日)

 

其中2012届毕业生人数

 

困难毕业生人数

 

提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发布岗位信息数

 

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提供免费档案托管人数

 

组织专场招聘会

专场招聘会次数

 

提供岗位信息数

 

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组织就业见习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组织培训和鉴定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开展就业援助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

 

实现就业人数

 

 

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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