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加强对考录和招聘工作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负责,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监察局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九)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企业成长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清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机构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和不合理摊派等问题(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纠风办配合)。
(十)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加强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市卫生局负责,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监察局配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市卫生局负责,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药监局、市监察局配合)。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市监察局负责,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十一)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密切相关、具有行政审批权或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全面推广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不断提高投诉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度。创新节目形式,配合重点部门行风评议活动,开展电视问政,网络议政,不断提升政风行风热线的社会影响力(市纠风办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市广播电视台和各上线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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