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搬迁问题。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拆迁单位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负责,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
(三)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制度机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市住建委、市房管局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严厉查处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配合)。
(四)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公祭类纪念活动、研讨会论坛博览会的管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将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办节庆活动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监督和管理的专项机制(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纠风办负责,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文体局、市工商局配合)。严格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坚决查处滥用财政资金行为,治理解决以各种名义向基层组织、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等问题(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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