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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专项治理、案件查处、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行业纠风工作责任考核,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促进十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全面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坚决纠正违规向农民收取建房费等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及集资摊派问题。深入开展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酬劳行为(市农业局负责,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市农业局负责,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人社局负责,市监察局配合)。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继续推进强农惠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效益(市财政局负责,市纠风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完善常态暗访检查工作制度,严厉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严格执行《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加强对涉及项目多、资金额度大等具有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的主管部门行使权力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资金问题(市监察局、市纠风办负责,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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