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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办理程序》的通知


  1.申请企业向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递交材料;
  2.办理中心将企业材料交省饲料办承办;
  3.核准办结后省饲料办将批件交办理中心;
  4.办理中心将批准文号材料送达申请企业和辖区市饲料管理部门。并定期在省农业信息网公布核准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信息。

  六、申报材料:

  1.《广东省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或《广东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一式3份;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如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应同时提供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复印件1份;
  3.已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复印件1份。饲料添加剂产品的企业标准须在省质量监督局备案、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在企业工商注册机关的同级质监局备案;
  4.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
  5.省兽药与饲料监察总所出具的三批试制产品复检报告副本。产品复核检测应当涵盖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主成分指标和卫生指标。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每个产品均须复检,复检报告须附具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申请多个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同一产品类别中,相同适用动物品种和添加比例的不同产品,只需复检一个产品。复检样品由企业自行送检并附产品质量标准。

  七、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申请表格名称:《广东省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或《广东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可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下载。

  网址: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slgl/。

  十、受理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2号楼1楼),咨询电话:020-37288890。

  附件2:
  广东省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产品名称:

  商品名称:

  产品质量标准编号:

  申报单位:(盖章)

  生产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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