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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办理程序》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办理程序》的通知
(粤农函〔2012〕73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饲料管理工作实际,我厅修订了《广东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办理程序》,并定于8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宣传贯彻到有关企业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径向省饲料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于秋楠,电话:37288189,传真:37288284。(本通知下载网址: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slgl/)。

  附附件: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办理程序
  2.《广东省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3.《广东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办理程序

  一、审批事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

  二、主办机构:广东省农业厅。

  三、法律法规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

  四、申报范围: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五、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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