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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选评设立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3:
  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遴选条件

  1.主体明确。在我省境内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农业企业。如农民合作社、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三品一标一名牌”农产品生产企业、省300家重点生猪养殖场、省市县农业龙头企业等。
  2.示范产品。示范产品应为农业部或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中所确定的优势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茶叶、生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肉鸭、肉鹅等主要“菜篮子”产品。
  3.示范规模。示范区要求地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商品优势和市场覆盖面。种植业要求连片面积500~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出栏生猪30000头以上、其他牲畜3000头,年出栏肉鸡200000只以上,年出栏肉鸭100000只以上,鹅50000只以上,成奶牛常年存栏3000头以上,蛋鸡常年存栏10万只以上。

  附件4:
  广东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推荐名单

序号

示范点名称

类型(省、市、县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示范点的通讯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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