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在高产创建项目区,按照“五统一”技术服务要求,在切实做好示范片苗情、肥情、虫情、灾情等监测与预报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扶持项目区规模化生产经营模式下的农机、植保、农民合作组织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不断提高机械耕种率和植保专业化服务率。
(五)开展专家技术指导。强化专家指导,落实专家包片、包点指导制度。组建省、市、县各级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制定技术方案,加强协作攻关,深入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实现万亩片有技术专家、千亩点和百亩田有技术骨干的高产创建要求。实行“三级”培训,省培训到地级市和重点县,市培训到县和重点乡,县培训到乡和重点农户。在粮油糖作物生产关键时期,组织专家和技术员分域、分季节、分层次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提高农民种田科技水平。
(六)严格测产验收。按照农业部和省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测产标准和程序,做好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工作,并及时将测产验收结果上报省农业厅。
四、重点工作
(一)三级联创,以县为主。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创、以县为主的原则。省政府成立高产创建领导小组和高产创建专家指导小组,省政府刘昆副省长在台山、雷州市挂办2个万亩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带动各级领导办好高产示范片。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粮油糖高产创建工作。示范县成立高产创建活动县级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科学确定万亩示范片,每个示范片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由示范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高产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农技人员建立联系户制度,按照不同乡镇、不同农户开展蹲点服务。
(二)突出优势,科学选择示范片。高产创建示范片要有区域代表性,规模连片万亩以上,要选择当地政府和群众积极性高,农田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产业基础实、农技推广网络健全的乡镇建立万亩示范片。每个万亩示范片设置千亩核心区和百亩新品种展示区,核心区品种不超过2个,同品种连片种植。每个示范片设立一块标志牌、有一张方位图。标志牌注明创建单位、挂点领导、工作责任人、指导专家、生产目标、品种名称、关键技术等内容,方便农民学习,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管理,规范动作。加强高产创建示范片管理,制定高产创建组织管理、任务分工、测产验收办法、考评奖励办法等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高产创建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方案、记录、测产结果和工作总结等资料归档立案,促进高产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四)创新机制,完善链条。积极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工作。鼓励高产创建与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结合,探索社会化服务新模式。鼓励与龙头企业相结合,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吸纳科研教学单位专家、教授参与高产创建,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高产创建产学研联合、多部门协作的良好创建机制。
(五)加强观摩交流,提高创建水平。在粮油糖作物成熟季节,组织农业部门相关人员、技术专家、农技人员、农户及农业龙头企业代表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高产创建水平。
五、资金使用
2012年每个国家粮油糖高产创建示范片安排资金16万元,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方面。
(一)关键环节物化补助。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包括高产创建示范片选用高产优质新品种,推广药剂拌种、种子包衣、等离子处理、单粒点播、宽幅精播、化肥深施、赤眼蜂防螟、增施有机肥、智能化催芽等关键技术给予物化补助。该项约占项目资金的50%。
(二)开展专业化服务。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机耕队、机防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开展病虫害防控、深松深耕、旋耕镇压、秸秆还田、起垄栽培、育苗栽插、机耕机播机收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该项约占项目资金的50%。
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全覆盖。高产创建中技术人员培训所需资金,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经费中支出。阳光工程负责培训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域内的骨干农民,每个万亩示范片培训农民100人左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粮油糖高产创建工作由省政府成立的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刘昆副省长任组长,协调农业、财政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高产创建示范县成立专门实施小组,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点,分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农业部门牵头落实,协调财政、发改、科技、国土、水利等各方力量,密切协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高产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技术指导。组建省、市、县各级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省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专家共30人,除在省级农业相关部门、高校和科研单位聘请15名专家外,在高产创建任务较重的地级市聘任15名专家担任省粮食高产创建专家。建立专家联系示范片制度,每一位省级专家负责6个以上示范县;地级市专家负责所在地市或指定地市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各县要成立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实行专家和技术员承包责任制,量化任务指标,开展全程技术指导,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大扶持力度。各示范县(市、区)要整合资源,按照资金渠道不变、性质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积极整合资金。把高产创建活动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粮产业工程、超级稻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结合起来,重点向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尤其是整建制推进区域倾斜,增加高产创建项目资金投入。各市、县财政要积极支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形成多主体参与、多项目带动的高产创建投入机制。
(四)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强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使用范围,项目县建立资金使用台帐制度,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加强项目资金检查,对截留、挪用、超范围支出等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工作督导。省农业厅、财政厅将对粮油糖高产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在关键季节关键时期组织工作组和专家组,深入高产示范片进行检查,保证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完成高产创建目标任务。认真总结高产创建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对组织方式、技术措施、工作方法等进行认真总结,为完善高产创建机制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