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小金库”两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甘财监〔2012〕6号)和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小金库”两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至2012年9月30日之前结束。
二、主要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开展检查:
(一)围绕宏观调控,加强重点行业检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应紧紧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能源、保障住房、粮食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选择辖区内影响力较强的能源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其财务会计核算、成本利润、薪金分配等情况,对其执行国家政策、财政资金使用、保障人民生活和资源能源安全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承担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机构和企业,对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的完成情况,并延伸检查土地、信贷、建设等相关部门、单位,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落实到位;选择经营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的地方粮食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执行有关粮食收购和储备政策以及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围绕预算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管理和财税改革的需要,围绕构建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重点抽查和绩效评价,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关注其是否有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使用假发票等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要选择辖区内影响力较强的医院、学校,对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剖析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的问题。
(三)围绕机制建设,加大“小金库”日常检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全市2012年财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要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理处罚力度,要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与财政体制机制、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补贴等体制机制同步推进,形成“小金库”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