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定边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定边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29号)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送<定边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2〕44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定边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边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定边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榆林市定边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杨井镇、新安边镇、郝滩乡、张崾岘镇、学庄乡、砖井镇6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5160亩,改造低效低产山杏经济林14520亩,新建良种仁用杏采穗圃200亩;设立宣传牌2座,标志碑15块;打机井4眼,建蓄水池4座;购置浇水车1辆。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