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医疗市场混乱查处情况的通报
(粤卫办函〔2012〕2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汝州市医疗市场混乱查处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12〕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三打两建”和《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医源性感染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卫办〔2012〕17号)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本辖区的医疗市场现状进行排查摸底分析,严厉打击以“黑诊所”为重点的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2〕56号)要求,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体系,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许可以及各种技术准入的审核与发放,做好做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卫生执法队伍的建设,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常态化执法,要对已经查处的案件及时通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行医案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