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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数据核对及全流程测试的通知

  若发现资格证号、资格证类型、是否合伙人或股东、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等信息出现错误,应当将正确信息填写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数据核对反馈表(附件8)中,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一并反馈至专用邮箱(dlgl@sipo.gov.cn),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准。
  二、管理系统的培训及测试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导本机构所属的专利代理人熟悉并掌握管理系统的使用。
  专利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开展包括代理机构设立、代理人年检申请、资格证换发等流程的测试。专利代理人应当按照真实工作状态完成测试工作,并如实反馈运行情况、意见和建议,填写专利管理系统缺陷反馈表(参见附件7),测试完成后将测试结果汇总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三、代理人协会相关功能联系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政策咨询:郭凯
  电话:010-58572726,13810619281
  电子邮箱:guokai@sipo.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五层507号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部
  邮编:100011
  系统技术支持:胡婷婷
  电话:010-62087738,18310141720

  附件6: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缺陷反馈表

序号测试角色功能模块子模块缺陷描述缺陷等级测试人员测试时间
1代理机构申请子系统代理机构年检年检查询出错,错误提示信息是未知对象重要张三20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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