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负责涉及出口农产品经营相关事项的监管,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服务。
市贸促会:负责组织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相关工作。
大连海关:负责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农产品出口相关数据;负责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等服务。
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口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加工企业出口注册、备案工作;负责制定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指导以及出口示范区的申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外经贸局、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大连海关、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连市农产品出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作为工作人员。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也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出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保证农产品出口任务的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机制,形成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强大合力。市农委、市外经贸局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区市县的业务指导。各涉农区市县、先导区也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好农产品出口工作中的困难。
(三)加大扶持力度。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要以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的落实力度。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出口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农产品出口骨干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出口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级名牌产品认定的出口企业给予奖励。
(四)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在巩固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等传统市场出口优势的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外知名展会,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出口农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大力开拓中东、东盟、俄罗斯、朝鲜等具有出口潜力的市场,培育南美、非洲、大洋洲等新兴市场。
(五)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产品出口目标,市政府将出口任务指标纳入县域经济指标考核体系,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考核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各区市县、先导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农产品出口工作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在每季度初书面报告上季度农产品出口任务完成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日常督查、定期考核的方式对各地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定期召开的农产品出口工作调度会上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