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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二)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襄阳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要抓紧制定完善襄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与城市整体规划和市交通规划对接,于2012年6月底前提交市规委会审查。襄阳供电公司要加快城区和县(市)区充换电设施建设进度,为示范运营提供电力保障。同时,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襄阳供电公司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电动汽车充电优惠电价。
  (三)研究制定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方案和扶持政策。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汽车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襄阳供电公司等部门和相关企业,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出租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尽快提交市政府研究。
  (四)认真落实“四项”经费。一是落实运营主体采购资金。市财政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800万元,作为资本金注入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为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采购新能源公交车、停保场建设等提供贷款,市财政对该公司给予一年的全额贷款贴息。二是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市财政要对国家已经拨付的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进行清理,将余额部分进行统筹,并积极争取省财政每辆纯电动汽车20万元的补贴资金尽快到位。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按照2011年市政府第7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即:市财政对市公交系统购买纯电动公交车每辆补助3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行政、企事业单位购买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2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补助10万元,对市政环卫系统和相关单位购买纯电动轻型商用车(锂电池)每辆补助2万元,并将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国家已经拨付的专项补贴资金要作为定金先行支付整车企业,解决企业采购材料费用,整车验收交付后一个月内将市级补贴和企业采购资金拨付整车企业,省级补贴资金到位后即行拨付。市财政对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每辆新能源公交车每年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依法缴纳的营业税,由高新区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方式全额奖励给企业。对各县(市)区采购新能源汽车,除国家、省补贴外,市财政给予一定的支持,市财政局近期提出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三是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对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停保场征地费用问题,在该公司依法履行征地手续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市财政对该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国家规定缴纳的基金、资金)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方式全额奖励给企业。四是做好2011年采购车辆应付款结算工作。市公交公司和市财政局分别负责解决各自的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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