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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襄阳政办发〔2012〕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完成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示范运营任务,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定不移推进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
  我市作为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汽车产业)以及国家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是我市完成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之年。但是,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的层面和数量还远未达到国家试点方案的要求,示范推广工作任务还很重;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一个支柱产业培育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既要看到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成绩和方向,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也要客观分析形势,保持清醒头脑,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着力把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成千亿级的支柱产业,把襄阳建设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二、扎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
  (一)确保完成示范运营车辆采购任务。根据国家四部委批复的《襄阳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到2012年底,我市实际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应达到1070辆,通过示范运营带动产业发展。结合示范运营情况和各地各单位实际,今年的示范运营采购工作分两个阶段完成(具体方案附后)。为支持襄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采购原则为继续采购已经投入我市示范运营并经过技术优化,市场服务平台健全的整车企业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的产品,同时通过招投标和性价比方式采购符合国家《推荐目录》且适应襄阳市场的产品。襄阳绿捷新能源汽车公司、市城管局要抓紧与相关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和技术协议,制定车辆分配使用方案,做好运营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做好车辆采购和安全保障工作,尽快启动示范运营工作。相关企业要做好生产组织和新车型开发工作,确保按时交付采购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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