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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活动的通知
(粤建城函〔2012〕58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园林局、环保局、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面向民间投资招标活动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12〕18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招标活动,认真研究《通知》的各项要求,利用此次机会吸收社会民间资金投资相关项目,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组织力量,从各市、县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筛选符合条件的备选项目,填写《通知》附件2和附件3,于8月5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处。

  二、对筛选出的项目要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各项建设运营条件,制定和完善监管措施,为招标活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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