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2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榕教人[2012]67号)
福州教育学院、福州一中、五区教育局、闽侯县教育局、市属各中学(含职业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新录用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是教师资格认定和未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为了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其成为师德高尚、基本功过硬、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2012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新录用的福州市、区属中学(含职业中学、民办中学)和闽侯县中学的新任教师。
二、培训时间:
8月6日至8月12日。请新教师应于8月6日上午8:30前报到,地点:福州凤凰酒店(地址:鼓楼区杨桥西路2号)。
三、培训学时:
全程培训150学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岗前集中培训;第二阶段分学科开展教学实践跟踪培训。
四、培训内容: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礼仪修养、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基本功训练、班主任工作、学科课程改革培训等内容。
五、考核办法:
培训考核由以下几项综合评定:①出勤情况,②学习作业完成情况,③课堂笔记,④考试成绩。
六、培训经费:
根据《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新教师培训费按2.00元/课时.人标准收取,培训120学时计收取240元/人。
七、咨询电话
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黄老师电话:83373525
福州教育学院:梁老师手机:18905019128
0591-88873632
福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lar_63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