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建设点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建设点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榕市容综〔2012〕190号)


为贯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文明委〔2012〕14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容系统建立点评会制度。现将《全市市容系统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专此通知

  附件:《全市市容系统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实施办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全市市容系统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实施办法

  为更好地落实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推动文明城市长效机制建设,借鉴厦门等城市开展督查点评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推行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制度,特制定《全市市容系统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实施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主要目的。推行文明城市建设市容管理系统点评会,主要目的是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解决文明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采取形式。每两个月,由市市容局主要领导牵头召开文明城市建设点评会;每月由市市容局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一次点评会;每半个月或每月(重要时期)包区市局领导在各城区督查后开展实地点评。

  3、点评内容。主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涉及的内容,特别是涉及到市容市貌、基础设施、各类市场、建筑工地、商业大街和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点评会采取播放录像、书面材料汇报等方式进行。

  4、会前准备。点评会方案由局创建办草拟,经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市市容局主要领导审批。点评会召开前,由局创建督导组对督查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督查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制作光盘在点评会上播放。材料由局创建办把关。

  5、问题整改。点评会上指出的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整改,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局创建办和局创建督导组。局创建督导组要及时组织回访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市局领导专报。

  各区市容局也要参照建立相应的点评会工作机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