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防台风和风暴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胶东调水局青岛分局:负责组织做好青岛地区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
  青岛市水文局:负责组织做好河道、水库水情、水位、流量和实时雨情的监测、预报工作。
  济南铁路局青岛工务段:负责组织做好铁路系统青岛段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组织协调运力运送防台风和风暴潮期间的抢险、避险人员、物资和设备。
  中石化山东青岛石油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防台风和风暴潮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中石油山东青岛销售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库站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做好抗灾期间抢险救灾用油供应工作。
  中国联通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组织做好各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的有线通讯设施检查、维修和管护工作。
  山东移动青岛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做好无线调度专用车应急调用准备。
  青岛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确保各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组织做好受灾地区财产损失调查和已保险财产的理赔工作。
  海军北海舰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防台风和风暴潮无线通信工作,协助做好海上及陆域灾区的救助工作。
  青岛警备区: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做好城市应急警备工作。
  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3市防指办事机构
  市防办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省防总的决定、命令,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全市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分析台风和风暴潮发展形势,督导各地及有关部门落实防台风和风暴潮措施;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提出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部署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及相关部门通报工作信息;负责防台风和风暴潮相关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2.4城市组织机构
  青岛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市防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城乡建设委,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城市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
  2.5区市组织机构
  各区市防指统一指挥所辖区域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挥本辖区的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
  2.6其他组织机构
  2.6.1镇(街道)防指负责镇(街道)防台风和风暴潮工作。
  2.6.2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有防台风和风暴潮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临时组织机构,在同级防指的领导下,做好自身的防台风、风暴潮和抢险救灾工作。
  2.7应急分组
  防台风和风暴潮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监测预报组、应急通信组、救护和防疫组、治安警戒组、灾情调查和灾民安置组、物资生活保障组、经费保障组、综合信息和新闻发布组、综合协调组等应急组,处置紧急情况下防御台风、风暴潮工作。
  各应急组主要职责分工:
  (1)技术专家组:由城乡建设、市政、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海洋、水文、海事、安全监管等部门专家组成,负责对台风和风暴潮灾害发展趋势、处置措施、损失影响和善后恢复等提供咨询、评估和决策建议。
  (2)抢险救援组:由公安、消防、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组成,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海上救援由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青岛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0〕154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