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型银担合作机制建设,引导和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业务、产品、服务创新提高对“三农”的服务力度。(省政府金融办、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负责)
建立健全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大力推进以奖代补和风险补助,创新担保方式,拓展担保业务品种和反担保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创新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村小额信贷及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机制。(财政厅、农业厅、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
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县级农村金融服务中心或农村征信系统服务站,深入开展农村信用评价。(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负责)
(六)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和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分类分层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继续指导和支持成都市推进统一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公安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社会管理。(民政厅牵头)
(八)着力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范化建设。
大力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指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组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全面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供直销。(农业厅牵头)
探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创新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林业厅牵头)
二、着眼于健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市场主体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各类经济成分公平竞争的政策体制环境
(九)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比例,优化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省国资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四川证监局负责)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省国资委、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