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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虹桥商务区“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大力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核心区一期基本建设(含楼宇、地下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参与拓展区内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快速路系统、地面干道系统,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重大工程配套商品房等实施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核心区(一期)公共地下空间人行通道工程、主功能区绿地景观二期工程、商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等20个基础设施项目和功能性项目(详见附件),预计总投资约100亿元。

  四、“十二五”时期虹桥商务区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强化、弱化、转化”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完善法制环境、制定相关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等,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使政府、企业、市场互补互动,促进各类资源和市场要素的优化配置。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与公共事业发展途径,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创新管理体制。在严格依照《上海市虹桥商务区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按章办事的基础上,创新政府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完善政府服务体系,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招商、审批、落地、社会配套和后续服务等环节,提前介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营造良好的亲商服务环境,通过对企业后续服务能力的强化和提高,不断增强对国内外企业总部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健全商务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积极运用财政政策促进商务区发展。

  (三)完善协调机制。按照《上海市虹桥商务区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由虹桥商务区管委会牵头,相关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共同参加,及时协调重大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责任;建立虹桥商务区管委会指导、协调相关区人民政府对虹桥商务区内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税务、工商、公安、道路、交通、劳动保障、文化、教育、卫生、市容绿化、城管执法、水务、民政、司法行政等方面的工作。组建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应急响应中心,负责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应急工作的常态管理、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综合协调和指挥平台等职责,实现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督促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各运营管理单位根据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构建适应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的应急预案体系,营造和谐有序的运行环境。

  (四)促进贸易便利化。结合《虹桥商务区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适时出台虹桥商务区《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和《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外企业总部和贸易性机构入驻发展,打造本市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地。帮助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使其及时得到确认,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建立与有关部门的商务联系工作机制,建设商务发展信息数据库,跟踪区域内重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营造良好商务环境,提高虹桥商务区的开放度,便利度,做好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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