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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防汛。以增强应对极端性灾害天气的能力为重点,实现大汛小灾、小汛无灾。进一步完善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区域除涝、城镇排水等“四道防线”,提高预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水平,加强外挡、内蓄、强排、抢险综合措施,确保城市防汛安全。继续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建设大泖港及其上游河道防洪工程,建设淀山湖环湖堤防工程;推进薄弱堤防加固改造;续建、新建和改建30余座区域排涝泵闸和沿江沿海病险水闸。

  3.燃气。加快天然气主干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资源多元、调度灵活、覆盖面广、供应稳定的主干管网体系;继续推进石洞口燃气生产、能源安全储备基地和五号沟LNG应急气源扩建二期等工程建设,并适时建设崇明三岛天然气主干线建设。

  (五)环境建设

  1.污水。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继续推进未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基本实现污水治理与城镇发展同步。通过优化系统、强化管理、点面结合、泥水同步等综合措施,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使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大力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基本实现全市污泥的有效处理和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明显提高;积极推进雨污水混接改造、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除臭整治;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重点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管工程、竹园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适时启动泰和污水厂一期工程。

  2.河道整治。以界河整治和生态河道建设为重点,实现城乡河道水质稳中有升。统筹河道蓄洪、排水、航运、生态、景观等综合功能,加强区区间界河以及区域骨干河道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区、崇明岛生态河道建设,保持河道养护长效化、引清调水常态化。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即重点建设崇明南横引河、小涞港等区域性骨干河道和界河;推进蕴藻浜、淀浦河环境综合整治,精心建设百条生态河道;疏拓连通千条重大项目配套河道;开展中小河道轮疏,巩固提高万河整治成果。

  3.绿化林业。构建与生态宜居城市相匹配的绿地、林地、湿地基本生态空间系统,新建绿地5000公顷、林地15万亩、四旁林500万株,绿化覆盖率达到38.5%,人均公共绿地13.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自然湿地保有率30%。基本建成滨江森林公园二期、环城绿带补绿、七宝大绿地、顾村公园二期等外环生态专项工程。大力推进吴泾工业区、南大地区、上海化工区环境整治,大型居住区结构绿地,楔形绿地以及崇明东滩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工程,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新城、新市镇及其他社会绿地建设,争取启动建设郊环结构绿地、东沟楔形绿地,储备淀山湖湿地保护一期、南汇东滩湿地公园等工程。

  4.环卫。建设与特大型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环境卫生保障系统,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促进源头减量,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2010年减少2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老港可再生能源中心一期工程、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工程、老港北侧防污染隔离林带、老港渗滤液排放管道工程、老港内河工程、老港一二三期封场工程等;推进建设金山、奉贤、松江(青浦)、嘉定、崇明、浦东等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以及闵行、闸北、长兴等生活垃圾处理和转运设施。

  (六)住房保障

  1.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十二五”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确保中小套型住宅(包括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占全市新建住宅的比例不小于70%。引导新建住房与郊区新城、新市镇、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相结合,合理安排住房建设布局。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5年内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7.5万户(套),到“十二五”期末累计受益家庭约15万户(套),符合条件的廉租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5年内新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新增供应25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结合旧区改造、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转化等方式,5年内开工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住房)1000万平方米,新增供应900万平方米、约18万套(间);结合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和建设,重点推进征收安置住房(动迁安置房)房源和市政公建配套建设,5年内新开工建设征收安置住房(动迁安置房)3200万平方米,搭桥供应2500万平方米、约3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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