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指标
1.完善交通设施
实现 “区区通轨交”(不含崇明县);长三角与市域、中心城区与新城、新城与新城之间交通顺畅,实现“45、60、90”出行时耗目标,即中心城内出行平均时间不超过45分钟,郊区新城60分钟可达中心区(崇明县除外),长三角核心区主要城市90分钟可达上海。
--航空旅客吞吐量力争达到9000万-1亿人次/年,货邮吞吐量力争达到500-550万吨/年,浦东国际机场的旅客中转比例提高到10-15%;
--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3300万TEU/年,其中水水中转比例提高至45%;
--铁路旅客到发量1.5-1.7亿人次/年,铁路客运占专业客运的比例提高至50-55%;
--全市道路网里程达到18700公里左右;
--形成600公里以上的轨道交通运营网络;
--高等级内河航道总里程达到220公里。
2.着力改善民生
聚焦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扩大保障性住房受益面,大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明显改善郊区农村市政公用服务和人居环境水平。
--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约100万套(间);
--完成改造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面积约350万平方米;
--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占使用交通工具的出行(即不含步行)比例达到50%;
--中心城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达到50%;
--轨道交通运行正点率达到99%以上;
--完成郊区农村村庄改造500个(年均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户数新增20万户。
3.加强环境保护
积极实施新一轮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加强节地、节水、节材、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全面完成建筑和交通节能减排的各项指标。
--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等五项水质指标≥95%;
--万元工业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00万平方米,其中600万平方米达到50%节能标准;
--交通行业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2750万吨标煤;
--森林覆盖率15%,城市绿化覆盖率38.5%,人均公共绿地13.5平方米/人;
--城镇污水处理率85%;
--污泥有效处理率≥8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
--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减少率25%;
--天然气占一次性能源比重提高到11%左右。
4.保障公用服务
继续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增强市政公用供应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供水能力1310万立方米/日;
--公共防汛设施泵排能力3150立方米/秒;
--天然气事故应急保障天数15天;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好率≥85%;
--新城管道天然气覆盖率达到100%。
三、“十二五”城市建设主要任务
(一)港航
1.港口。满足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城市产业发展需求,港口货物年吞吐量保持在6.5亿吨左右,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300万TEU/年,基本确立国际航运枢纽港地位。规划期内新建和续建生产性码头泊位约64个,新增年设计吞吐能力约6000万吨;重点建设洋山深水港四期、临港新城东港区公共码头一期及上海化工区、宝钢成品、长兴沪东船厂等专用码头,外高桥罗泾港区支航道疏浚等工程;适时启动建设金山公共码头等工程。
2.航空。继续推进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枢纽和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大力发展中远程航空运输,年旅客吞吐量力争达到9000万-1亿人次,货邮吞吐量力争达到500-550万吨。重点建设浦东国际机场第四、第五跑道、T1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及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综合改造等工程。
3.内河航道。实现与苏、浙两省主要高等级内河航道基本对接,构建布局合理的内河航道主通道网络,三级及以上内河航道总里程达到约220公里,新增内河港区设计吞吐能力320万吨。重点建设黄浦江上游、杭申线、大芦线二期、长湖申线、平申线、赵家沟东段、外高桥内河港区一期、芦潮港内河港区一期等工程;开展苏申内港线、大浦线、油墩港等项目前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