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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临床科室轮转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临床科室轮转工作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11〕42号)


石家庄市卫生局、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二、三、四医院:

  根据《河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安排,河北省2011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已于2011年10月11日开班。目前,为期3个月的理论培训临近结束,学员即将进入实践教学的临床科室轮转阶段。为保证学员临床科室轮转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培训质量,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1月-2014年2月,共计26个月

  二、培训单位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二、三、四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按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学员实习手册内容要求安排,围绕全科医学知识和理念开展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和临床综合能力培养。

  四、培训方法

  临床科室轮转是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对学员临床技能的提高至关重要。轮转期间,各单位要按照学员实习手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科室轮转计划,以讲座、教学研讨会与案例讨论等方式,学习全科医学相关知识、特点和相关学科新进展;各单位要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做到专人负责、全程管理,每月至少安排学员一天时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五、考试考核

  1、轮转考核:学员每轮转完一个科室,须由该科主任主持,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对其轮转期间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2、阶段考核:临床轮转培训阶段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单位分别组织有关科室对其进行本阶段培训内容考试,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六、培训经费

  2011级培训班临床轮转培训期间学员生活补助由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每月按照1100元/人/月标准统一发放给学员,医院实习经费由培训中心按照400元/人/月标准按时拨付给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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