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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继续开展县(市、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各县(市、区)的城区地震小区划和活断层探测工作,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成果在城市防震减灾规划中的应用,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依据,增强城市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5)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对未采取抗震措施的已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开展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拆除、改造或加固措施。

  (6)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严格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增强电力、通信、广电保障能力,按照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广电系统抗灾设防标准。

  (7)开展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和灾情速报系统,建成具备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快速评估、应急指挥、应急新闻宣传等功能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并与省、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连接,做到应急准备常态化。

  (8)进一步充实市级地震现场指挥部装备,完善应急救援基础设施。补充和优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救援装备,完善应急通讯、应急车辆、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加强地震系统应急物资储备,提高装备的实用性和实战能力;加强各县(市、区)地震应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施等的良好运行,增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的地震应急能力。

  2.增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1)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位于Ⅶ度区的县(市、区)至少建成2个群测骨干点,配备地震专业设备,保证数据及时报送;各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至少建成1处宏观测报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依托各县(市、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

  (2)做好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大力推进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大型水库、油田、大型化工厂等的地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指导城市重要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设置强震动观测设施,促进建(构)筑物抗震能力的提高。加强社会地震台网观测资料的研究和利用,发挥其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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