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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州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州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1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现就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自治区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07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州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公务卡改革提出“在2012年年底前,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推广到所有预算单位,这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个硬指标”。2012年4月财政部在全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会议上再次明确要求“全国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要于2012年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所属预算单位,省级、地市级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并积极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要完善公务卡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财政财务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打造“阳光”财政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从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能够有效避免现金支付方式下存在的用途不清、去向不明以及虚假消费凭证等问题,对于推进政府“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规范公务消费,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务卡改革任务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口岸、州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全州的公务卡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公务卡改革

  2011年,根据《关于转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1〕41号)要求,全州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州本级选择了9家预算单位进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办理公务卡62张,公务卡结算9笔。通过试点运行,公务卡系统支付通畅,已具备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的  条件。州本级各个预算单位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抢时间、赶进度,加快推进改革,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实施公务卡改革;各县市、口岸本级也要抓紧完成公务卡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倒排时间,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公务卡改革目标任务。自治州将建立推行公务卡改革工作考核督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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