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居勒提         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冯家奎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阿不都拉·苏来曼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长

  曲志国         自治州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唐建尧         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孔维益         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巴音琪琪格    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谢凤英         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李 莉         自治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赵向胜         自治州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王振平         自治州电业局总工程师

  王天平         武警博州支队副支队长

  潘伊新         博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郭端阳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科科长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阿不都拉·苏来曼兼任,副主任由宋昌璘担任。

  ㈠ 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全州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研究和审定防灾减灾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㈡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州防灾减灾活动方案;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口岸及相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㈢ 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博尔塔拉军分区:根据各类灾害发生的状况,组织协调驻博部队、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根据减灾委的安排,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及协调工作。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制定抗灾救灾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抗灾自救知识宣传;按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信息。

  自治州民政局:组织、协调民政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收集、核查灾情,汇总灾情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统一发布民政救灾相关信息;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及自治州民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参与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民政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承担减灾委的日常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