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和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属各开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责任。
2.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联创格局。6月30日前,组织1次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督导检查。
3.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规范监管,做好管理制度、监管档案、有关标识、有关记录、考核培训等“五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和餐饮摊贩、学生小饭桌监管,做好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6月30日前,完成风筝会、蔬菜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
4.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抓好新版GMP、GSP的实施,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药品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强化基本药物监管。6月30日前,实现对所有行政相对人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50%以上。
5.针对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各领域组织不少于8次专项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6月30日前,至少组织4次专项检查,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春季大检查百日行动。
6.加强网格化、数字化监管,进一步细化监管网格,落实监管责任;抓好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应用,做好基础数据和监督检查信息的及时录入。6月30日前,组织1次监管系统应用督导检查和监管系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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