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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9%。

加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调度、协调,集聚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等优势科技资源,培育壮大高新技术新兴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增加1个百分点,达到25.9%。

年底前

 

 

二、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加大科研成果培育力度,力争全年培育优秀科研成果120项;加强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为重点的成果转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年底前

三、在北部沿海地区建设10个海洋科技研发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公共研发平台和部分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在海洋精细化工、海水综合利用、卤水综合利用、溴系列医药化工、环保阻燃剂、海洋渔业等领域,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研发能力,拓展行业服务渠道,打造立足潍坊、服务全省的10个海洋科技研发平台。

年底前

四、新建1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在新材料、新医药、新海洋、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新组建10家以企业为主导,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积极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年底前

五、新建3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在新材料、新医药、新海洋等优势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0月底前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120项以上。

立足围绕我市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重点行业领域,组织科技计划项目资源调研;做好项目筛选论证工作;针对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对接,争取计划项目落实。

6月底前完成项目上报;年底前全部完成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1.加快推进全市农网改造升级,确保按期完成投资任务。

2.继续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年内建成7个电气化乡镇、496个电气化村,所有县市区建成新农村电气化县,提高新农村电气化覆盖率。

年底前

 

 

 

二、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行动。

1.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城乡服务措施、服务装备和服务信息一体化体系,争创山东省供电服务示范企业。

2.全面落实新“三个十条”,实施“95598光明服务工程”,提升“国家电网”品牌形象。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1.开展对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的集中整治,督促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深入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开展“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全年

 

 

二、制定新一轮品牌培育计划,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

1.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2.会同市发改、经信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质量奖、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山东名牌等品牌创建规划。

3.做好品牌创建的帮促培育,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名牌战略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争取2012年新增15个山东名牌产品、6个山东省服务名牌,1家生产基地列入国家品牌示范区建设计划。6月30日前,在部分县市区召开品牌创建座谈会,到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并按省质监局工作部署,审查推荐我市质量奖、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及龙头骨干企业、山东名牌申报单位。

4月底前

6月底前

 

全年

三、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订修订。

抓好我市企业的标准项目的申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制订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不少于20 项。6月30日前完成计划的30%以上。

全年

四、加快建设潍坊质检中心和6个在建省质检中心。

积极推动6个省质检中心建设的步伐,争取今年有2个省质检中心通过省质监局验收。

全年

五、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对禁用农业投入品实行最严格监管。

深入开展农资执法打假活动,加大农资专项整治力度。

全年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六、落实各级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

1.在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安装质量追溯系统。

2.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3C认证管理以及其它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开展定期监督检查,计划检查企业2947家。6月30日前,完全计划的45%。按国家质监总局要求,开展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试点。

3.提高行政许可申报材料受理审查质量,把好许可工作入口。加大证后监管工作力度,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4.对企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和依法授权开展的计量检定工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5.健全特种设备隐患督办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

6月底前

全年

 

 

 

全年

 

全年

 

全年

 

 

七、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

按照工作职责和国家认监委的工作安排,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挖掘、培育和管理力度,推动我市优秀传统产业快速发展。2012年,争取1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全年

八、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1.完成50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组织开展肉制品、乳制品抽样检查,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底数。

2.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按照省政府关于小作坊的监管意见,摸清底数,依法监管。

6月底前

 

全年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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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实施中小企业“四五六服务工程”。

1.继续实施自主创新、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成长、产业集群提升计划。

2.进一步加强市中小企业援助中心建设,采取“8+2”服务模式,通过设立信息化建设、融资担保、科技创新、创业辅导、法律咨询、财务会计、市场开拓、人力资源服务8个服务模块和信息化体验、“一企一技术”展示2个中心,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系列化服务。

3.积极开展“六型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力争全年为中小企业融资不少于100亿元,其中担保融资50亿元;培育“一企一技术”中小企业100家,重点对10个产业集群、10处创业基地、10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扶持。

年底前

 

 

二、全面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措施。(市财政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人社局配合)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措施,特别是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培育和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等扶持政策。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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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培育文化娱乐新的消费热点。

1.制定全市游艺娱乐场所布局规划。

2.积极培育演出市场,引进高水平演出项目,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3.打造一批诚信画廊,促进书画产业发展。

年底前

 

二、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深入开展文化惠民“五大工程”,完善县(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构建城乡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

1.制定潍坊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15-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开展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评选。

3.组织参加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评选。

4.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

5.积极组织参加省级“文化强县”评选。

 

3月底前

 

6月底前

全年

以省厅通知为准

以省厅通知为准

三、精心组织 “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

1.继续开展好各种类型的群众文化活动,深入打造“魅力潍坊·浓情四季”文化品牌。

2.组织举办潍坊市第三届“社区文化节”。

3.组织举办“文明之夏”活动。

全年

 

6-10月

6-9月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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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四、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加强文物保护:

1.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出台《潍坊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

3.尽快组建文物执法队伍。

4.做好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选工作。

5.规范文物市场和文物监管品市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防等文物安全工程的管理。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工作。

2.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和传习所、传习基地评选工作。

3.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4.组织开展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演出和宣传活动。

 

 

以政府出台为准

全年

以省文物局文件为准

全年

全年

 

 

5月底前

全年

以省厅通知为准

6月底前

 

五、搞好国家级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建设。

做好国家级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编制工作。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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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六、抓好十笏园修复工程。

第一阶段:大门口以西沿街门头房、静如山房、秋声馆、深柳读书堂、颂芬书屋、小书巢和关侯庙孔融祠。

第二阶段:碧云斋、婚房及后院、松树院及后院、绣楼、春雨楼、砚香楼及后院、廻廊、四照亭、漪岚亭、小沧浪亭、落霞亭、蔚秀亭、花房、假山、院墙及地面、三防工程。

全年

 

七、突出抓好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推动文化产业上规模、上水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以上。

配合市委宣传部抓好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搞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推动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上档升级。

全年

八、精心筹备第十届中国文化艺术节、第二届中国画节和第五届文化艺术展示交易会。

按照省要求,做好第十届中国文化艺术节的筹备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的部署,做好第五届文展会中开幕式、文艺汇演和潍坊市文化建设成果展的布展、展览工作。

4月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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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

1.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的筹集、拨付工作,同时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制定全市新农合补偿意见,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6月底前

 

6月底前

黄 

 

 

二、加强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加强全科型疾控人员培训,提高综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年内培训480人。

2.年内创建5处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3.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部署农村基本公共卫生示范点创建活动。

 

年底前

 

全年

 

全年

三、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程。

对全市1.4万名乡村医生开展在岗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60学时)。

8月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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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四、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

1.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复审迎查动员会议,建立迎查组织机构,制定下发迎查工作方案和奖惩意见。

2.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条进行整改落实,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确保通过省爱卫办专家小组复审。

3.采取分片包干、条块结合的方式,加强督查和暗访,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全面整改,确保通过全国爱卫办专家小组暗访。

3月底前

 

5月底前

 

年底前

黄 

 

 

五、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

年底前

六、在市以上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10件实事内容)

1.根据省统一部署,完成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统一招标采购。

2.全市3185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规范运行。

 

 

上半年

 

全年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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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加强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1.将完成400所农村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列为对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对县市区年度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

2.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奖助学金等按规定配套拨付到位;学校建设资金预算安排到位并制定有关奖补方案。

3.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继续完善以奖学金、助学金为主的困难群体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免费政策全覆盖。

4.对农村400所小学进行标准化建设,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中小学“211工程”,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5.加大对农村学校的资金支持倾斜力度。

年底前

 

6月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二、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

1.完成纳入职级管理的中小学校长新一轮职级认定工作。

2.将深化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教师职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

3.全面建立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管理制度,建成后备人才库,加强培养、考核和使用。

4.实施教育家成长辅导团工程,推出第一批潍坊市特级校长。

年底前

6月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三、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办学。

1.加快民办高中建设步伐,促使高中补习学校按照规范的民办机制运行,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

2.制定和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新的优惠政策,推进优质民办教育学校集团化、品牌化发展。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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