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物保护:
1.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出台《潍坊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
3.尽快组建文物执法队伍。
4.做好第三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选工作。
5.规范文物市场和文物监管品市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加强文物单位消防、安防等文物安全工程的管理。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开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申报工作。
2.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馆和传习所、传习基地评选工作。
3.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4.组织开展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演出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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