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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四、加快推进“一区两园”(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海洋特色产业园、高效生态经济特色产业园)建设。

编制完成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和潍坊滨海中外合作产业园规划,帮助研究制定中外合作产业园建设方案。对特色园区实行分类指导、重点扶持、集中培育、动态管理。筛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大的特色园区,实行重点培育,争取省里授牌。

年底前

 

五、落实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控制功能区划。

认真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控制功能区划,探索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合规性审查,严格按照区划确定的产业准入目录和项目准入标准进行项目布局。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五五”规划。

根据依法行政“五五”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研究制定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书,报请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落实,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3月底前

 

二、严格规范行政程序。

进一步依法优化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以及主要行政执法行为的运行流程,在此基础上,建设行政程序管理运行平台,实现行政行为网上办理、在线监控。

年底前

三、集中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重点针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主要执法行为,集中梳理确认其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范围,清理结果呈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6月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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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1.采取开门受案,信访移交,与12345市长热线、行风在线联动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

2.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采取简易、听证、集体会审、听证等多种方式,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3.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在网站、报刊、新闻媒体、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

年底前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市区审批一体化改革。

1.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狠抓事项进厅、窗口授权、领导带班三个关键环节,整合部门内部审批资源,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办公制度,从体制上解决部门审批职能分散、对窗口授权不到位、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

2.深入推进市区审批一体化改革。以投资项目为主线,继续完善投资审批服务链条,创新一体化运行机制,完善投资项目联动办理机制,打造中心城区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平台。

年底前

六、加快电子政务集约共享建设,网上审批办件比例达到60%以上。

进一步升级改造网上审批系统功能,组织研发企业设立一表制办公软件。不断创新完善网上审批运行机制,重点推进大厅窗口与部门之间远程即时审批,全面推行上报件网上传输、在线签批。继续扩大网上审批的应用范围,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努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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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服务机构,建立现代社工制度。

1.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2.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工作。

3.建立健全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制度。

年底前

 

二、加快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1.实现医疗救助金市级统筹,人均筹集4元以上。

2.资助困难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加入新农合。

6月底前

三、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1.与市财政局协商,制定出台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文件。

2.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达到360元,力争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超过省平均水平。

年底前

四、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

1.与市财政局协商,制定出台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文件。

2.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00元以上,力争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超过省平均水平。

年底前

五、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和2200元。

1.与市财政局协商,制定出台提高全市五保标准的文件。

2.确保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3000元和2200元,力争超过省平均水平。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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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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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六、加强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1.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

2.加强对“两新组织”拥军的规范和引导,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3.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深入开展“三关爱”活动。

4.支持部队搞好军事斗争准备,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

年底前

 

七、建立“三无”(无法定赡养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生活救助制度。(10件实事内容)

1.制定出台城市“三无”人员供养试行办法。

2.对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三无”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和600元补贴。

年底前

八、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实施高中免费教育。(10件实事内容)

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市残联做好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的身份确认工作。

年底前

九、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民慈善意识。

1.大力加强慈善宣传,培养和提高广大群众的慈善意识。

2.认真组织开展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年活动。

3.落实慈善公开日、慈善公开周制度,建设完善市慈善公开展示厅。

4.认真组织开展好“慈心一日捐”。

5.实施“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情暖万家”等慈善救助工程。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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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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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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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十、重视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修订完善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对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进行调整。

2.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宣传活动。

3.扎实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灾情发生12小时内基本救助措施到位,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

4.加强备灾能力建设,加强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搞好救灾物资储备。

5.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系列培训和演练,提高救灾队伍素质。

年底前

 

十一、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行动。

1.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2.年内50%的城市社区达到省城市示范社区标准,50%的农村社区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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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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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落 实  情 况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1.完善稳定物价齐抓共管机制。根据市场价格形势变化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落实稳定物价措施。

2.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合理确定价格监测品种,完善监测指标和网点体系,提高价格监测预警规范化水平。

3.做好农产品价格调控工作。认真抓好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落实。清理流通环节收费,认真落实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

4.完善社会通胀预期管理机制。完善引导社会通胀预期工作机制,合理引导社会通胀预期。

5.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依法调查集中涨价、频繁调价或大幅调价等现象,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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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做好统计工作。

1.全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确保“一套表”改革成功。6月底前实行双轨制。

2.做好节能降耗考核、招商引资考核、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工作。6月底前公布2012年考核办法。

3.完成GDP、农业、工业、投资、服务业、贸易、社会、居民生活等专业报表和调查任务。6月底前做好2011年年报及2012年1-5月月报工作。

4.撰写统计分析90篇,6月底前完成统计分析40篇。

5.做好社情民意调查。

年底前

 

二、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行动。

1.做好城乡划分工作,为准确计算城镇化率奠定坚实基础。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划分城镇和乡村。

2.认真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在做好城乡划分工作的基础上,搞好人口抽样调查。包括做好普查小区划分和地图绘制、系统收集部门人口资料、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登记复查等项工作,及早筹划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准备工作。6月底前完成2次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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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完善市区一体化发展机制,探索建立独立的开发区管理体制。

与牵头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试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及时调度工作进度,年底前完成年度改革试点任务目标。

年底前

 

二、培育发展公益类社会服务机构,建立现代社工制度。

与牵头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试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及时调度工作进度,年底前完成年度改革试点任务目标。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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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对7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

1.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潍坊市中心城区0-7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办法》。

2.符合条件的各类康复机构 (医院)填写《潍坊市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审批表》(附件5),报市财政局、市残联批准,并由市财政局、市残联备案并公布。

3.对中心城区内0-7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

4.对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进行审批和训前公示。

5.组织受助人员进入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6.组织专家对定点机构项目执行和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7.对机构康复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8.对在训的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家庭训练指导培训。

9.组织专家对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效果评估。

10.经验收合格,财政部门向各定点机构拨付康复补助经费。

 

 

 

 

6月底前

 

6月底前

 

 

6月底前

 

6月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 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二、为2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建设新房。(10件实事内容)

1.对2012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进行专项部署,下发农村贫困危房改造文件,下达任务指标和资金分配方案(2012年3月)。

2.各县市区制定2012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3.县市区开展摸底调查,2012年4月完成危房改造对象的筛选、审查,确定改造户。

4.根据确定的改造户,落实改造资金,2012年6月进入建设施工阶段。

5.分管理事长深入县市区对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导。

6.2012年12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

年底前

 

三、实现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全覆盖。(10件实事内容)

1.下发通知并召开会议部署全市工作。

2.完成全市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入学情况调查。

3.完成对中心城区学生的学费补助发放。

4.其他县市年底前完成年度学费补助发放工作并报市残联备案。

5.对全市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总结检查。

2月底前

5月底前

8月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办

单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内  容

完成

时限

责任

分管

市长

落 实 情 况

抓好民族宗教工作。

1.召开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组织开展全市第12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做好“十二五”期间民品企业调整申报工作,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做好清真食品企业的监制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举办4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6月30日前举办2期培训班。

 

 

 

 

 

 

 

 

 

6月底前

10月底前

6月底前

 

年底前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任  务

目  标

具   体   工   作

完成

时限

责任 人

分 管

市 长

落  实  情  况

一、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2‰以内。

同“任务目标”。

全年

广

 

二、深入推进和谐城乡建设行动。

1.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经常性、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倡树婚育文明,推进移风易俗。

2.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建立完善诚信计生工作网络。

3.继续开展“家庭阳光幸福工程”和“手牵手家连家结对帮扶计生家庭大行动”。

4.开展依法行政先进镇(街道)创建活动,切实维护低生育水平和社会秩序“两个稳定”。

全年

三、毫不放松地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1.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2.探索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

3.加强组织领导,配强人口计生“五职责任人”。

4.坚持人口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党政一把手责任,强化部门齐抓共管。

5.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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