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残
联
| 一、对7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
| 1.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潍坊市中心城区0-7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办法》。
2.符合条件的各类康复机构 (医院)填写《潍坊市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审批表》(附件5),报市财政局、市残联批准,并由市财政局、市残联备案并公布。
3.对中心城区内0-7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
4.对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进行审批和训前公示。
5.组织受助人员进入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6.组织专家对定点机构项目执行和环境安全进行检查。
7.对机构康复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8.对在训的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家庭训练指导培训。
9.组织专家对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效果评估。
10.经验收合格,财政部门向各定点机构拨付康复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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