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2〕12号)
市属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完成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今年政府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市政府确定对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行立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所列任务、目标、具体工作、完成时限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将从2012年3月起,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月一调度。同时,适时组织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为民办好的10件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各承办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报送一次所承办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黄海峰,电话:8789920。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 任 务 目 标
| 具 体 工 作
| 完成
时限
| 责 任 人
| 分 管
市 长
|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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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政
府
办
公
室
| 一、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
| 1.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指导性文件。
2.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市保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组,负责会商处理市政府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年内举办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4.年内组织两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
5.建议将信息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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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
3月底前
6月底前
年底前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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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静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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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
光
陈
白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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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对重大发展问题进行深度谋划。
| 1.研究确定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调研课题。
2.落实重大调研课题牵头人及责任部门,搞好协调调度。
3.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4.加强调研成果实际应用,更好服务政府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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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3月中旬
年底前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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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任 务 目 标
| 具 体 工 作
| 完成
时限
| 责 任 人
| 分 管
市 长
|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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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食安办)
| 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源头治理,落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责任主体和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组织举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
2.建立健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并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流程,强化督查效能。
3.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部门职能交叉与监管空白并存现象,探索制定潍坊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衔接办法,实现监管全覆盖。
4.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和综合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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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前
6月底前
8月底前
年底前
| 李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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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
光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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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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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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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 任 人
| 分 管
市 长
|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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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 1.及时转办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2.及时转办需在我市办理的上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转办市“两会”之后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3.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中的督促、协调等工作,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8%以上。
4.做好向市人大、政协汇报或通报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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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前
即时
6月底前
10月底前
| 宋
赤
锋
李
静
波
于
为
凯
| 刘
曙
光
陈
白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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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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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管
市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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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财
政
局
| 一、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
| 1.加强财源建设。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探索运用金融手段管理使用产业发展资金,引导更多的金融、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助推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的意见,将地方收入超过规定增幅部分由相关区留成使用,增强各区自我发展能力;完善投入支撑体系,支持新兴、高端、海洋产业发展和“蓝黄”重点区域开发,全面提升工业经济竞争力。
2.推进社会化信息综合治税。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社会化信息管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搭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促进依法治税,实现应收尽收。
3.强化收入依法征管和科学调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均衡入库。6月30日前,完成年度预算50%以上,增长15%以上。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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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利
| 刘
曙
光
孙
起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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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财政收入和政府融资,正确处理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投入的关系,突出产业发展的基础地位。
| 1.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制定完善产业投融资平台运作管理办法和运作机制,确保全年带动投入60亿元以上。
2.强化土地运营,做强做大新型主体。2012年计划运营土地2000亩,实现收入20亿元;将东兴公司打造成为支撑中心城区建设的新型投融资主体。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全市民生支出达到220亿元,比上年增长17.8%。
4.积极争取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6月30日前,制定完成产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注册完成新业创投公司;安排1.48亿元支持高端、海洋产业发展,安排1亿元用于蓝色经济区发展引导资金;全市民生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7%以上。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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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财
政
局
|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 1.加强制度化建设,6月30日前制定出台市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2.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月报制度,严格工作考核,动态、准确掌握全市债务余额、结构变动情况。
3.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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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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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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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定“蓝黄”两区一体化发展意见,设立专项资金,完善落实国家规划的推进机制。
| 设立“蓝黄”两区建设专项资金(6月30日前),做好“蓝黄”两区项目储备和筛选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向我市重点倾斜。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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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 1.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
2.实施好涉及7个县市区5大产业的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
3.继续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
4.筹集资金1.2亿元,完成土地治理面积11万亩。
5.筹集资金4亿元,支持新建、改造、扩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
6.筹集资金1亿元,支持完成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7.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6月30日前, 2011年第四季度、2012年第一季度库区移民补贴拨付到位;下达第一批农机具购置补贴计划;完成2011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验收;下达201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区建设奖补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奖助学金等按规定配套拨付到位。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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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 务 目 标
| 具 体 工 作
| 完成
时限
| 责 任 人
| 分 管
市 长
|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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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财
政
局
| 六、加快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启动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 配合卫生和人社部门,做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制定印发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6月30日前印发)。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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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左右。
| 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提高退休金所需资金的筹集工作,按规定做好养老金的拨付工作。
| 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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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引导文化产业投入增长20%以上。
| 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资本引导作用,吸引带动金融、社会资本跟进,通过投资经营收益,实现循环增值,形成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6月30日前完成资金筹集、政策制定与宣传、项目选择等相关工作。)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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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
| 根据当年参保(合)居民人数在预算内足额安排资金,待参保(合)居民个人缴费资金到位后,及时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专户;完成省以上资金申报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
| 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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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
| 做好资金测算并在预算内足额安排(6月30日前完成),配合民政部门印发提高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的通知,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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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 体 工 作
|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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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 任 人
| 分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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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财
政
局
| 十一、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
| 做好资金测算并在预算内足额安排(6月30日前完成),配合民政部门印发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的通知,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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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和2200元。
| 做好资金测算并在预算内足额安排,配合民政部门印发提高农村五保标准的通知,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和2200元,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 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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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对7岁以下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
| 1.与市残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训练救助办法(6月30日前完成),根据训练救助情况,及时拨付资金进行结算。
2.6月30日前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机构和居家托养服务,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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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免除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残疾学生生活费。
| 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市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费补助办法(6月30日前完成);安排资金100万元,免除市属聋校、盲校两特殊教育学校在校残疾学生生活费。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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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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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任 务 目 标
| 具 体 工 作
| 完成
时限
| 责 任 人
| 分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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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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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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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局
| 十五、对中心城区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10件实事内容)
| 配合市市政、环保等部门,做好中心城区关闭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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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多形式配备新型安全校车1500辆,基本实现全覆盖。(10件实事内容)
| 实行“以县为主、市级奖补”体制,联合市教育局制定资金奖补方案(6月30日前完成);安排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保险、安装随车监控设施设备、奖励安全运营、补贴困难地区等方面,争取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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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在市以上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10件实事内容)
| 配合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用于补偿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绩效补助,并及时拨付资金。
| 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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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成400所农村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10件实事内容)
| 联合市教育局制定资金奖补方案(6月30日前完成),配合市教育局制定农村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安排资金8000万元,完成全市400所农村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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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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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财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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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为2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建设新房。(10件实事内容)
| 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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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实现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全覆盖。(10件实事内容)
| 联合市残联制定《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子女助学办法》;安排专项资金(6月30日前完成),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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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建立“三无”(无法定赡养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生活救助制度。(10件实事内容)
|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做好“三无”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制定出台“三无”人员救助办法。
| 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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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实施高中免费教育。(10件实事内容)
| 联合市教育局、民政局、残联下发《关于对我市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和孤残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的通知》;安排资金400万元,对全市城乡低保等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实施高中免费教育。(6月30日前下发通知、预拨资金)
| 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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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落实贷款贴息等措施,支持、带动3000名以上人员自主创业。(10件实事内容)
| 预算列支担保基金500万元,新增贷款担保规模3500万元,筹集资金900万元对贷款进行贴息,全年为符合条件的待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5亿元以上,带动3000-4000人自主创业和就业。6月30日前新发放贷款7500万元,带动1500人以上自主创业和就业。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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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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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 体 工 作
| 完成
时限
| 责 任 人
| 分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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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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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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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审计监督。
| 1.做好市本级预算管理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税收征管审计及延伸审计,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及审计调查。其中,6月30日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
2.做好重点民生资金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6月30日前部分项目开展审计)。
3.根据市政府安排和审计工作计划,对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6月30日前,开展部分项目审计)。
4.做好组织部门等委托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6月30日前部分项目按委托开展审计)。
5.做好审计署、署各特派办、省审计厅年度内在潍审计项目的协调工作(6月30日前开展工作)。
| 年底前
| 宫
智
|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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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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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立项督查表
承 办
单 位
| 任 务 目 标
| 具 体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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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
| 责 任 人
| 分 管
市 长
| 落 实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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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监
察
局
| 一、深化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
| 1.加大对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三乱”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
2.加大对机关效能和投资环境的动态监测力度。升级完善“机关效能和投资环境监测平台”,定期发布全市机关效能和投资环境满意指数、月度指数、季度市直部门评价指数等三类监测指数。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选取40-50家企业,直接向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
3.加大机关工作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及时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日常监管,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事项实行月考核、月排名、月通报。
4.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按照我市科技防腐《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一网两系统”软件置入,年底前县市区“置入率”达90%以上。
| 即时
|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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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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