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及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拉政发〔2012〕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决定对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多吉次珠 (拉萨市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曹 边 疆 (拉萨市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办公室、国税局、统计局、粮食局、受援办(主要任务是做好受援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管工作)、铁路办。联系市人大。
斯朗尼玛 (拉萨市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服务中心、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文物局、老城区综合整治。
陈 文 (拉萨市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北京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柳梧新区。联系市政协。
计明南加 (拉萨市副市长)分管市民政局、教育局、体育局、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学院、地震局、编译室、联系市残联、工商联、佛协。
王 常 生 (拉萨市副市长)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圣城集团、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江苏省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联系驻市金融部门、市总工会。
王 晖 (拉萨市副市长)分管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土资源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林业绿化局、邮政局、拉萨置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江苏省援藏项目工作。
次仁央宗 (拉萨市副市长)分管市卫生局、农牧局、科技局、水利局、气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医院、八一农场、拉萨河景观整治工程指挥部。联系市妇联、科协。